醉男把15歲女兒當妻子 認性侵罪獲法官輕判
香港1名50幾歲的男子A,他去年3月某日醉酒返家後,誤將15歲女兒當成妻子,在她不情願下強行性交,事後知道搞錯,十分懊悔。而妻子從女兒口中得知事件後,找社工幫忙,最後由社工報警。A男本月1日在香港高院承認性侵罪,辯方向法庭呈上,女兒在父親囚禁期間寫給父親的信,顯示「她相信並原諒父親」,「也沒有因事件承受創傷,反而更積極面對人生」。法官接納辯方求情,認為案情特殊,決定酌情減刑,判A男入獄2年10個月。
香港《蘋果》報導,現年59歲的A男出生於中國,在1979年移居香港,與妻育有1子1女,長子正於英國求學。A男因心臟健康問題,需長期覆診服藥。他於1日早上認罪,庭上未見其妻子或女兒旁聽。
報導中說,女兒在父親還押期間,先後寫過10封信給父親,由家庭瑣事到自己最近看甚麼書、開始懂得體諒母親等等個人感受,都一一與父親分享。A男礙於候審身份,不能主動接觸證人,故一直未有回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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